首页 >> 信息中心>>

苹果中国手表宣传误导被罚10万元

文章时间:2023-05-19 16:18:40 
北京5月11日消息记者在“信用中国”网站了解到,近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了一则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处罚事由显示,2017年9月,该公司在其官方网站(www.apple.com.cn)宣传其销售的Apple watch series3(蜂窝网络版)手表产品的内置蜂窝网络功能时,宣称“支持的运营商 中国移动今年稍后推出 中国电信今年稍后推出 中国联通今年稍后推出”。2017年12月13日,因通信运营商未能为该公司销售的Apple watch series3(蜂窝网络版)手表产品的内置蜂窝网络功能提供技术支持,该公司将蜂窝网络服务推出的时间由“今年稍后推出”改为“2018年推出”。

由于该公司销售的Apple watch series3(蜂窝网络版)手表产品的“内置蜂窝网络功能”必须在通信运营商的技术支持下才可以使用,而其与三家通信运营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并未约定运营商为其销售的Apple watch series3(蜂窝网络版)手表产品内置蜂窝网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具体时间。根据该公司提交的上述合同,三家通信运营商仅向该公司承诺了其与其他客户的同等权利。

结合所取得的证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的上述宣传介绍内容没有依据;上述使用没有依据的“合理的商业预期”对外进行宣传的行为,引发消费者举报。

天眼查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06日,法定代表人为伽泰杰(Tejas Kirit Gala)。该公司由苹果国际运营有限公司(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持股。

(来源:央广网)
                                                                 编辑:三人水
分享到:

中国家电在线著作权声明中国家电在线一直尊重作品的版权,网站的所有内容均由其内容合作方提供。转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8号)第三条之规定。如果您发现本网站已转载或摘编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转载有疑议,或对作品的真实性持有其它不同观点,请您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家电在线内部信息部。 中国家电在线在网上传输的所有内容均由内容合作方提供,该等内容合作方负责其所发布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推荐打印声明评论

【如果出处引用错误,请与此信箱联络

查看评论
 
我来说两句
  
    昵称:    验证码:

中国家电在线文章评论声明:请您对您的言行负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我们会对您的IP进行记录。此评论只代表读者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家电在线立场。
 
中国家电在线推荐
相关文章
 焦点新闻
 精彩专题
 各地动态
 使用技巧
 产品导购
 一周点击率排行